共債共簽防止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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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是保障債權人利益的,防止夫妻雙方合謀逃避債務。那么共債共簽防止高利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一條是保障債權人利益的,防止夫妻雙方合謀逃避債務。關于共債共簽防止高利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共債共簽
1、最高人民法院17日發布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就當前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的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并合理分配舉證證明責任,平衡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2、該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據悉,該司法解釋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釋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以本解釋為準。
1、利用共債共簽來避免高利貸這個問題,其實存在漏洞的,因為如果是在夫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即使當時只有夫妻一方簽名,但是只要你有理由讓債權人相信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債權人依舊可以以夫妻共同債務向你們主張權利,不可以避免高利貸的。
2、一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這意味著,在大額債務面前,由債權人舉證,有效避免了未知情方的權益。
3、二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一條是保障債權人利益的,防止夫妻雙方合謀逃避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