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性婚姻女方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導讀:
無性婚姻離婚只是說離婚的原因是因夫妻之間無性生活而造成的離婚,那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無關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后一十婚姻關系均屬無效。按照我國法律不溯及以往的原則,1980年現行《婚姻法》頒布以前結婚的,應該適用1950年頒布的《婚姻法》,1950年《婚姻法》其中第五條規定五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間結婚問題從習慣,并不是當然無效。因此,在1981年1月1日我國現行《婚姻法》實施前,有近親關系如表兄妹結婚的,婚姻并不當然無效。那么無性婚姻女方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性婚姻離婚只是說離婚的原因是因夫妻之間無性生活而造成的離婚,那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無關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后一十婚姻關系均屬無效。按照我國法律不溯及以往的原則,1980年現行《婚姻法》頒布以前結婚的,應該適用1950年頒布的《婚姻法》,1950年《婚姻法》其中第五條規定五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間結婚問題從習慣,并不是當然無效。因此,在1981年1月1日我國現行《婚姻法》實施前,有近親關系如表兄妹結婚的,婚姻并不當然無效。關于無性婚姻女方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性婚姻離婚只是說離婚的原因是因夫妻之間無性生活而造成的離婚,那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無關的。所以說無性婚姻離婚財產分割與別的離婚財產分割并沒有什么不同。都是應遵循離婚財產分割的五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依照本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婚姻無效: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構威法律上的重婚;雖未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關系同居生活,構成事實上的重婚。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后一十婚姻關系均屬無效。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禁止結婚的親屬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親屬結婚主要依據有兩個:其一是優生學的考慮,血緣關系太近的親屬結婚容易把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遺傳給下一代。其二是倫理的要求,血緣關系太近的親屬結婚容易造成親屬身份和繼承上的紊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親之外的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在我國的主要表現是表兄弟姐妹結婚。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關于雙方有法律禁止結婚的近親關系,如表兄妹關系,結婚多年且生有子女的,應該視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按照我國法律不溯及以往的原則,1980年現行《婚姻法》頒布以前結婚的,應該適用1950年頒布的《婚姻法》,1950年《婚姻法》其中第五條規定五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間結婚問題從習慣,并不是當然無效。
因此,在1981年1月1日我國現行《婚姻法》實施前,有近親關系如表兄妹結婚的,婚姻并不當然無效。一方或雙方申請婚姻無效的,法院不予受理,雙方只能通過離婚解除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