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戒在離婚后需要歸還嗎

導讀:
”二是,婚后購買的戒指。夫妻財產制,是規定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以及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夫妻債務的清償,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那么婚戒在離婚后需要歸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是,婚后購買的戒指。夫妻財產制,是規定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以及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夫妻債務的清償,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關于婚戒在離婚后需要歸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鉆戒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可以從兩種情況分析,即鉆戒婚前贈與還是婚后贈與。
一是,如果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購買結婚戒指,并贈與且已交付給女方,應視為女方個人財產,不應該返還。
《合同法》中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同時,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是,婚后購買的戒指。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也就是說,雖然戒指是婚后購買,但是在結婚后僅歸女方個人使用,且購買時就專門贈與女方,那么應當認定為“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歸女方個人所有,這也符合夫妻雙方購買戒指時的意愿。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解釋,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具有專屬于個人使用的特點,如個人的衣服、鞋帽等,應當屬于夫妻特有財產。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財產制,是規定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以及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夫妻債務的清償,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法律設立夫妻財產制,調整夫妻財產關系,對保護夫妻的合法權利和財產利益,維護平等、和睦的家庭關系,并保障夫妻與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