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非法同居若遭家庭暴力將受法律保護

導讀:
在今年8月份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初審后,12月21日,反家暴法草案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相比初次審議的內容,反家暴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進一步增加了家暴的涵蓋“內容”,明確指出,家庭成員間的精神侵害屬于家庭暴力,此外,二次審議稿中將家庭暴力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家庭以外成員被納入范圍此外值得關注的是,二次審議稿擴大了反家暴法的適用范圍。還有意見提出,有同居關系及前配偶等之間發生的暴力行為也應適用本法。那么男女非法同居若遭家庭暴力將受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今年8月份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初審后,12月21日,反家暴法草案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相比初次審議的內容,反家暴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進一步增加了家暴的涵蓋“內容”,明確指出,家庭成員間的精神侵害屬于家庭暴力,此外,二次審議稿中將家庭暴力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家庭以外成員被納入范圍此外值得關注的是,二次審議稿擴大了反家暴法的適用范圍。還有意見提出,有同居關系及前配偶等之間發生的暴力行為也應適用本法。關于男女非法同居若遭家庭暴力將受法律保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今年8月份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初審后,12月21日,反家暴法草案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相比初次審議的內容,反家暴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進一步增加了家暴的涵蓋“內容”,明確指出,家庭成員間的精神侵害屬于家庭暴力,此外,二次審議稿中將家庭暴力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家庭以外成員被納入范圍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二次審議稿擴大了反家暴法的適用范圍。反家暴法草案一審稿將家暴關系限定在家庭成員之間,但審議中有多位委員提出,今年3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聯合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明確在監護、撫養、寄養、同居等關系中發生的暴力犯罪同樣適用。還有意見提出,有同居關系及前配偶等
之間發生的暴力行為也應適用本法。
對此,草案二審稿在附則中增加一條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公安婦聯可代申請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也被認為是反家暴法草案一大亮點。草案一審稿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暴或面臨家暴危險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的,其近親屬可代為申請。
對此,草案二審稿作出一些調整,將代為申請的范圍從近親屬擴大到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救助管理機構。
二審稿還明確,法院應當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一般情況下作出裁定的時限是72小時,緊急情況下當在24小時內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