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處罰規定是怎樣 酒后駕駛判定標準

導讀:
朋友間聚會或者應酬喝點酒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酒后駕駛不僅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同時也是對他人的不付責任。那么,醉駕處罰規定是怎樣?無證醉駕怎么處罰?大律網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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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駕處罰規定是怎樣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1、《刑法》第七十二條【緩刑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2、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1、一般情況下醉駕一旦被查處就會入刑,判處六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而拘役屬于刑事處罰的一種,會被記入刑事檔案中去。免于刑事處罰的情形不會留下案底。
2、醉駕的處罰措施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并依法追究刑責,判處拘役并處罰金;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醉駕被拘役會留案底。拘役就是刑期比較短而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6個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拘役四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性質一樣的,只是刑期長短不一,導致叫法不一。
二、酒后駕駛判定標準
1、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
2、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目前,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于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