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被別人扣駕照怎么辦

導讀:
2、而對于無證駕駛的處罰:對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那么交通事故后被別人扣駕照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而對于無證駕駛的處罰:對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關于交通事故后被別人扣駕照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駕照是汽車在道路上合法行駛的法定憑證,交通事故發生之后交警處理完之后有時候會為了調查取證的方便或是其他的原因暫扣駕照,駕照被扣也就意味著在重新拿回之前不能在開車,那交通事故后被別人扣駕照怎么辦?針對這個問題下面小編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等鑒定結果出來后五日內可以拿回行駛證,駕駛證不暫扣也可以拿回,如果要暫扣,需要參加培訓和考試后拿回。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警暫扣車輛、扣押證件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交警扣車扣證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調查、勘查、檢驗、鑒定而扣車,因機動車存在無牌無證、證件存在偽造變造、駕駛人員違規違章、車輛存在改裝拼裝等等,都可以成為扣車扣證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終處理的方式也會不一樣。當然扣車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況下交警扣車最長期限是73天(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托鑒定+勘查、鑒定、檢驗不得超過65天+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2、而對于無證駕駛的處罰:對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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