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罰款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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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那么違章停車罰款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違章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關于違章停車罰款標準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們的周邊,常常會出現駕駛人可能是想下車買點東西,就將自己的車輛停在路邊,事實上這種行為不僅妨礙交通,還構成了違章停車。那么違章停車罰款標準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就由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利用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行為,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2、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
3、機動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的,處100元罰款。
違章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一)違停貼條違章行為屬于非現場違章,在車輛年檢日期之前把罰款繳納就可以了,無任何滯納金。在繳納罰款前必須要去交警隊執法站,開具違法行為處罰通知單(因為違停貼條及電子眼拍的違章行為屬于非現場違章,交警會向當事人提供證明當事人違章行為的影像記錄。當事人認可后才會開具違法行為處罰通知單,算是從法律上已正式告知當事人有交通違法行為了。如當事人不認可,可復議),然后15日內再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法律規定日期就開始收滯納金了。
(二)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你本人駕駛證去當地任何一個交通支大隊的執法站就可以了(全市聯網)。如對處罰有異議,必須得去非現場違章路段管轄所在地的交通執法站申請復議。
以上就是由小編整理收集的關于違章停車罰款標準是怎樣的的信息,由上可知,若是機動車在路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是會被處以200元罰款的。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的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