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訴離婚樣板怎么寫 起訴離婚相關法律常識有哪些

導讀:
男方起訴離婚樣板,訴訟請求應當具體明確,法院會對事實進行審查,訴訟請求應當切合實際提出具體數額,對于有爭議的焦點,應當寫清楚,把當事雙方身份的法律關系,發生原因與糾紛焦點,事情經過和現狀,援引的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便于法院查證。后感情不和準備協議離婚,因原、被告雙方均愿意保留該車的所有權,故在離婚時未能就該車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時該車由被告占有使用。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依據上述規定,原告認為其依法有權請求分割共有財產________出租車出賣款。那么男方起訴離婚樣板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方起訴離婚樣板,訴訟請求應當具體明確,法院會對事實進行審查,訴訟請求應當切合實際提出具體數額,對于有爭議的焦點,應當寫清楚,把當事雙方身份的法律關系,發生原因與糾紛焦點,事情經過和現狀,援引的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便于法院查證。后感情不和準備協議離婚,因原、被告雙方均愿意保留該車的所有權,故在離婚時未能就該車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時該車由被告占有使用。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依據上述規定,原告認為其依法有權請求分割共有財產________出租車出賣款。關于男方起訴離婚樣板怎么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方起訴離婚樣板,訴訟請求應當具體明確,法院會對事實進行審查,訴訟請求應當切合實際提出具體數額,對于有爭議的焦點,應當寫清楚,把當事雙方身份的法律關系,發生原因與糾紛焦點,事情經過和現狀,援引的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便于法院查證。
男方離婚起訴書范本:原告_______,男,年齡_______歲,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女,年齡_______歲,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兒子(女兒)___________隨原告(被告)生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撫育費_________元。
3、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4、___________房子(產權或使用權)歸原告(被告)所有,原告(被告)一次性補償被告(原告)_______元。
5、訴訟費由_______承擔。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_______年___月經人介紹(自行)相識,_______年___月登記結婚,_______年___月生育一子(女)姓名_______。
本案原、被告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______出租車從事經營活動。后感情不和準備協議離婚,因原、被告雙方均愿意保留該車的所有權,故在離婚時未能就該車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時該車由被告占有使用。原、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離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解決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絕提供該車的下落。原告對此產生懷疑經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離婚的前一天就私下變賣了該車。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依據上述規定,原告認為其依法有權請求分割共有財產________出租車出賣款。故訴于貴院,請支持訴求。主要證據:
結婚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或公房租賃憑證(復印件)、財產清單等。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手寫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
1、本狀副本一份
2、結婚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公房租賃憑證(復印件)、財產清單
綜上所述,男方起訴離婚樣板,標明要求與報告離婚,子女歸屬,財產分割意見,房屋產權歸屬意見,訴訟費由誰承擔,寫明事實與理由,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置財產,以及婚前個人財產證明,離婚時,任何一方不能隱藏,轉移變賣其共同財產。
起訴離婚相關法律常識有哪些?
夫妻想要在訴訟中離婚并且能夠得到最滿意的判決就必須首先了解與訴訟離婚的有關的法律常識,但是實際中卻仍然有很多夫妻對此完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倉促離婚導致了法官只能作出相對客觀的判決。下面一起了解一下起訴離婚相關法律常識有哪些?
(一)什么是訴訟離婚訴訟離婚,又稱裁判離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依法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當事人間的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方式
(二)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訴訟離婚適用于:(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2)夫妻雙方都愿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對于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合意離婚,如果當事人基于某種原因不愿意進行離婚登記的,也可以適用訴訟離婚。
(1)訴訟離婚的管轄
訴訟離婚的管轄: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訴訟離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訴訟離婚條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