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繼承遺產能免除贍養父母的義務嗎 子女不贍養老人怎么辦

導讀:
父母撫養子女,子女贍養父母都是法定的義務。2014年6月,李老漢將拒絕承擔醫療費用的大兒子和次子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履行贍養義務。法院審理后,判決李老漢的生活費、醫療費由四個子女分攤。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約定由遺贈人把遺產贈與扶養人,而扶養人對遺贈人盡扶養義務。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單向的,不能以不繼承遺產為由而免除。那么不繼承遺產能免除贍養父母的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撫養子女,子女贍養父母都是法定的義務。2014年6月,李老漢將拒絕承擔醫療費用的大兒子和次子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履行贍養義務。法院審理后,判決李老漢的生活費、醫療費由四個子女分攤。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約定由遺贈人把遺產贈與扶養人,而扶養人對遺贈人盡扶養義務。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單向的,不能以不繼承遺產為由而免除。關于不繼承遺產能免除贍養父母的義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撫養子女,子女贍養父母都是法定的義務。子女想要通過不繼承遺產來免除自己贍養父母的義務,這種做法能否免除子女應該承擔的責任呢?大律為您揭曉答案。
江西省信豐縣西牛鎮的李老漢夫婦育有三子一女。1998年春節期間,李老漢夫婦與四個子女在親屬的主持下達成了一份“贍養協議”,約定:“李老漢夫婦與最小的兒子生活,李老漢夫婦的房屋歸小兒子所有,李老漢夫婦的生養死葬由小兒子負責。”2013年以來,李老漢多次患病住院,其間均由小兒子護理且承擔了醫療費用。2014年6月,李老漢將拒絕承擔醫療費用的大兒子和次子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履行贍養義務。
法院審理后,判決李老漢的生活費、醫療費由四個子女分攤。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也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可見,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這種義務以父母子女之間的身份關系存在為前提,只要父母子女關系存在,子女就應無條件地履行贍養義務,這是一種法定的強制性義務,不能通過簽訂協議予以免除。
該案中李老漢夫婦雖與四個子女自愿簽訂了“贍養協議”,但是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當事人的民事行為必須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因此,李老漢夫婦與四個子女簽訂的這份協議既違法也違背了社會公德以及倫理道德,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該案中的“贍養協議”也不屬于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人之間訂立的,確定遺贈與扶養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約定由遺贈人把遺產贈與扶養人,而扶養人對遺贈人盡扶養義務。這里的扶養人是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組織,這種扶養義務不是法定的,而是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一種約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是雙向的、對等的。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單向的,不能以不繼承遺產為由而免除。
法定的義務是不能通過約定來免除的,贍養父母不僅是法律所強制性規定的,同時也受道德的約束。以上內容由大律為您整理,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相關法律知識,或者有此類糾紛需要解決,歡迎登陸我們的的官網進行咨詢。
子女不贍養老人怎么辦?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子女贍養年邁父母,這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就是說在父母年紀大時,子女對其是有贍養義務的。那要是子女不贍養老人怎么辦呢?請大家閱讀由大律小編整理的下文了解。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