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申訴成功率有多少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的,用以分清事故責任的文書材料。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訴訟。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申訴成功率有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的,用以分清事故責任的文書材料。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訴訟。關于交通事故責任書申訴成功率有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的,用以分清事故責任的文書材料。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申訴成功率有多少?下面就由小編為你介紹相關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2條規定了當事人不服事故責任認定在十五日內可以向上一級交警管理部門申請重新認定。上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2、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35條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為對該事故責任認定的最終認定,對重新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將不再受理。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于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責任認定確屬不妥,則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因此,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等處罰裁決后,就處罰裁決的內容提起行政訴訟。
1、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或者反應,上級公安機關如果認為確實存在錯誤,可以撤銷,并責令重新做出。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