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致人死亡要坐牢嗎

導讀: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以上是從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重傷及財產損失三個方面梳理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最低標準,而非最高標準。第290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那么交通致人死亡要坐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以上是從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重傷及財產損失三個方面梳理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最低標準,而非最高標準。第290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關于交通致人死亡要坐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接下來,關于交通致人死亡要坐牢嗎的詳細內容,就由小編為您做更進一步的解答吧!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致人死亡的情形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并不是說只要出現死亡結果,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二)致人重傷的情形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造成財產損失的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凡事無絕對。以上是從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重傷及財產損失三個方面梳理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最低標準,而非最高標準。也就是說,如果交通肇事行為造成的損失符合以上幾種情形,就會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同理,舉輕以明重,行為更為惡劣的,會被處以更重的刑罰。
首先要明白:生命是無價的,金錢是不能用來購買生命的,所以,如果認為撞死人賠完錢就不構成犯罪這種想法,就絕對是錯誤的。
在我國的刑事案件中,積極賠償取得諒解可以對犯罪處理產生一定的影響。
《刑事訴訟法》第288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第290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和解的意義在于: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