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導讀:
一些債務糾紛案件不繳納案件受理費: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在起訴時,案件受理費有起訴方繳納,案件審結后原則上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那么債務糾紛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些債務糾紛案件不繳納案件受理費: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在起訴時,案件受理費有起訴方繳納,案件審結后原則上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關于債務糾紛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準備證據材料。
2、起訴: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4)當事人的追加。
(1)時間:答辯期屆滿并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后進行。
(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布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1)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2)一些債務糾紛案件不繳納案件受理費: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在起訴時,案件受理費有起訴方繳納,案件審結后原則上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
特別訴訟時效。指針對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關而制定的訴訟時效。特殊時效優于普通時效,也就是說,凡有特殊時效規定的,適用特殊時效,我國《民法通則》141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