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起訴費用標準

導讀:
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因案件情況不同,案件受理費的征收標準和辦法也有所不同。債務糾紛糾紛費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標準執行。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后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債權債務的起訴是民事訴訟的范疇,因此,債權債務的起訴程序就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程序。那么債務糾紛起訴費用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因案件情況不同,案件受理費的征收標準和辦法也有所不同。債務糾紛糾紛費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標準執行。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后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債權債務的起訴是民事訴訟的范疇,因此,債權債務的起訴程序就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程序。關于債務糾紛起訴費用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后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
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
特別訴訟時效。指針對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關而制定的訴訟時效。特殊時效優于普通時效,也就是說,凡有特殊時效規定的,適用特殊時效,我國《民法通則》141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債權債務的起訴是民事訴訟的范疇,因此,債權債務的起訴程序就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程序。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4]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銷售者或服務者作為被告。如果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生產者任何一方作為被告,法律將對生產者、銷售者起訴的選擇權賦予了消費者,由他們選擇最方便自己進行訴訟、最有履行判決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對象作為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即具體地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
5、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