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起訴狀怎么寫

導讀:
起訴書的內容和結構由首部、正文、尾部組成。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把爭議的起因、經過、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具體地寫清楚。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對侵權行為,應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那么借款起訴狀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書的內容和結構由首部、正文、尾部組成。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把爭議的起因、經過、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具體地寫清楚。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對侵權行為,應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關于借款起訴狀怎么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首部。1、標題文書上部正中寫“民事起訴書”。2、當事人基本情況。在原告和被告欄目內,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和住址。當事人的書寫程序是:原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寫在哪個原告的下一行。后寫被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再寫第三人,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被告如果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時,就在原、被告欄內寫明單位名稱、地址,再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和職務。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訴書的主要部分,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即訴訟請求。要簡明扼要地寫出請求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案由。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等。
2、事實。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把爭議的起因、經過、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具體地寫清楚。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案件事實,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件事實關系不大的,但又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
3、理由。即訴訟請求的根據,主要是列舉證據,說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同時根據事實,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分析論證。
總之,寫正文部分時要注意以下問題:a、請求目的必須明確具體。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寫事實和理由時,著重寫爭議的焦點和實質性重點,闡明因果關系,寫過程盡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須有根據,引用法律必須準確。
3、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注明具狀的年月日。
4、附項。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應具體寫明民事起訴書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種類、名稱、數量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原告:XXX女,XX歲,漢族,文化,大專,家住:XX恒源東區,身份證號:XXX031196702226341,聯系電話:XXXXXXXX。
原告:XXXX,女,XX歲,漢族,文化,高中,家住:廣州,身份證號:XXXXXX196207042780,聯系電話:XXXXXXXX。
被告:XXXX,男,漢族,身份證號:,聯系電話:XXXXXXXXXX,現在XXXXX中心校上班。。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XXX償還借款XXXX元。從到期之日起(2014年9月17日)至還清之日止,利息按國家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此致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三、民事訴訟程序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銷售者或服務者作為被告。如果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生產者任何一方作為被告,法律將對生產者、銷售者起訴的選擇權賦予了消費者,由他們選擇最方便自己進行訴訟、最有履行判決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對象作為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具體地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
5、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訴訟,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轄區的法院起訴。
(2)對侵權行為,應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3)對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中發生的訴權,應向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訴訟,應向事故發生地或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4)《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應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6、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訴訟有效期為權利人在知道自己權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內。民法通則還規定了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的四種情況:
(1)身體受到傷害請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7、起訴應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并按被告人數提交副本,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