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緩刑條件有什么

導讀:
第二百七十九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那么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緩刑條件有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百七十九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關于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緩刑條件有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在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隨之而增多的是交通事故的發生,這些交通事故給人們帶來巨大的傷痛,因為輕則受皮外傷,重則造成人員死亡。當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罪犯也是想申請緩刑的,那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緩刑條件有什么呢?一起和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的規定,對于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緩刑的考驗期限,是指對受緩刑宣告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二、涉嫌交通肇事罪是否能取保候審
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可能申請取保候審,經辦案機關審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批準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交通肇事罪檢察院不起訴條件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章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2、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