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找不到肇事者怎么辦

導讀: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駕車逃逸的,交通管理部門會對逃逸者進行查緝,而在救助方面可由保險公司或者救助基金墊付。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那么車禍找不到肇事者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駕車逃逸的,交通管理部門會對逃逸者進行查緝,而在救助方面可由保險公司或者救助基金墊付。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關于車禍找不到肇事者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購買汽車的人越來越多,交通事故也變的多起來,發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由交管部門對事故的責任進行認定,根據事故的責任大小來承擔賠償,有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因為害怕承擔責任而選擇逃逸,此時受害者會非常無助,那么車禍找不到肇事者怎么辦?小編將通過本文為大家詳細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駕車逃逸的,交通管理部門會對逃逸者進行查緝,而在救助方面可由保險公司或者救助基金墊付。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查緝預案,布置堵截和查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運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