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輕傷會受到什么處罰 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處罰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為了不想承擔責任,棄車而逃或者是開車揚長而去,屬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輕傷,一般來說情節并不嚴重,那么,交通肇事輕傷二級賠償多少錢?關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輕傷會受到什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交通肇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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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輕傷,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交通肇事逃逸可減輕處罰的情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輕傷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情形包括哪些?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如果肇事者的逃逸行為沒有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的無法認定,則不用肇事者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輕傷的處罰量刑,主要依據的是該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或者是否有其他的情節可以減輕肇事者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