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導讀: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愿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對于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其他嚴重后果,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那么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愿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對于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其他嚴重后果,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關于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愿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
對于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其他嚴重后果,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處理。
法律中規定只要是一般主體那么就可以構成破壞軍婚罪,而在現役軍人的配偶與他人結婚或者同居的情況下,此時其也是會被認定構成破壞軍婚罪的。根據《刑法》中的規定,構成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