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傷傷殘評定方式

導讀:
所以當事人要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 情況選擇不同的方式,比如雙方當事人都可以互諒互讓,那么可以 自行委托傷殘評定。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賠償數額存在較大分歧,那 么還是起訴后申請法院委托傷殘評定比較合適。根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國際標準》第3.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 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準。那么交通事故損傷傷殘評定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當事人要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 情況選擇不同的方式,比如雙方當事人都可以互諒互讓,那么可以 自行委托傷殘評定。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賠償數額存在較大分歧,那 么還是起訴后申請法院委托傷殘評定比較合適。根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國際標準》第3.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 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準。關于交通事故損傷傷殘評定方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特別是在交警參與交通事故處理的情況下,不管是交通事故雙方的當事人還是處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都應當澄清二個不同行為的性質和觀念,一是交管部門作為一個交通管理行政部門的責任和其行為的性質,一是由交通事故侵權而引發民事賠償相關當事人各方的行為及其性質。
北京交通事故賠償網現在對傷殘等級評定的現行做法做一下介紹:
一、委托評定的方式
委托評定包括自行委托評定和申請法院委托評定兩種。當事人可以在治療終結后自行委托具有資格的鑒定機構評定,然后再提起訴訟;也可以先起訴,再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兩種評定方式的 區別在于:
第一,自行委托傷殘評定沒有期限的限制,但申請法院委托評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申請。舉證期限在上面已經進行了介紹,不過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自行委托傷殘評定沒有時間限制,但是為了保證傷殘評定的準確性,受害人還是應該在治療終結 后盡快申請傷殘評定。
第二,自行委托傷殘評定的,殘疾賠償金可以直接體現在起訴書中,而起訴后,申請法院傷殘評定的,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元法確定,要等到結論出來之后,再進行計算,增加訴訟請求。
第三,在實踐中,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自行委托的傷殘評定在訴訟中的地位要低于法院委托的傷殘評定。所以當事人要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 情況選擇不同的方式,比如雙方當事人都可以互諒互讓,那么可以 自行委托傷殘評定。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賠償數額存在較大分歧,那 么還是起訴后申請法院委托傷殘評定比較合適。從《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問題》關于重新鑒定條件的規定,我們也 可以看出,自行委托鑒定的結論更容易被推翻,當事人可以申請重 新作出鑒定。
二、傷殘評定時機與治療終結:
傷殘評定時機是指當事人什么時候可以委托或申請鑒定。根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國際標準》第3.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 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準。"需要注意的兩點是:第一, 對于受傷人員原有傷病因事故導致癥狀加重,不應作為評定時機的限制條件。第二,傷殘評定時機不可提前、不可延后,也不可實行分 段評定。提前可使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后評定,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治療終結指的是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沒有特殊治療的意義。治療終結并不等于康復,因為有些傷病需要依靠治療終結后的康復活動逐漸恢復。治療 是否終結,可以通過咨詢具體治療機關得知。如果當事人對于治療 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以由法院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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