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財產損失后如何辦理理賠

導讀:
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定責定損及理賠服務事項。未投保商業保險的,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損失。各方當事人約定時間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一起駕事故車輛“理賠服務中心”進行事故確認、責任劃分和辦理定損手續。對于一方存在故意不配合的,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進行處理。那么交通事故財產損失后如何辦理理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定責定損及理賠服務事項。未投保商業保險的,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損失。各方當事人約定時間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一起駕事故車輛“理賠服務中心”進行事故確認、責任劃分和辦理定損手續。對于一方存在故意不配合的,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進行處理。那么交通事故財產損失后如何辦理理賠。關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后如何辦理理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輕微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辦理理賠手續?
(一)在快速理賠服務網點由駐點查勘定損人員指導當事人填寫《南寧市輕微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
(二)駐點查勘定損人員根據當事人所承擔的事故責任,及時對事故車輛的損失進行查勘定損,向當事人出具雙方車輛查勘報告、定損單,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提供的理賠資料。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定責定損及理賠服務事項。
(三)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無責的,由保險公司駐點理賠定損人員通知全責方保險公司理賠定損人員負責辦理雙方車輛的查勘定損,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賠付。
(四)各方承擔同等責任的,由保險公司駐點理賠定損人員牽頭負責辦理各方車輛的查勘定損,各自承保的保險公司按照“互碰自賠”的處理機制進行定損和賠付。
1.事故各方車輛損失均不超過2000元的,由駐點理賠定損人員辦理事故各方車輛的查勘定損,由承保當事人車輛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財產損失責任限額內對各自承保的車輛進行賠付。
2.一方事故車輛損失超過2000元(不含)的,保險公司駐點理賠定損人員應通知承保當事人車輛的保險公司理賠定損人員共同定損和賠付。
(1)2000元以下的部分,由承保當事人車輛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財產損失責任限額內對各自的車輛進行賠付;
(2)超過2000元的部分,由承保當事人車輛的保險公司按當事人在商業險責任范圍內按同等責任比例進行賠償。未投保商業保險的,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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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輕微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要到哪里進行事故確認和定損?
各方當事人約定時間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一起駕事故車輛“理賠服務中心”進行事故確認、責任劃分和辦理定損手續。
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賠償責任怎么辦?
對于一方存在故意不配合的,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四、當事一方不是本市保險的車輛,能不能適用自行協商處理?
只要當事各方愿意,對事故事實與成因無異議,都適用快速處理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