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適用哪一年

導讀:
根據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上一年度”,一般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頻發,且有不少是嚴重交通事故或惡性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適用哪一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上一年度”,一般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頻發,且有不少是嚴重交通事故或惡性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適用哪一年。關于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適用哪一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上一年度”,一般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1、在計算死亡賠償金、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活費、誤工費時會涉及到第三十五條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
2、“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開庭程度一般是宣讀起訴書、出示證據、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所以辯論終結就是庭審的倒數第二個程序。最后陳述一般是以“請法院依法判決”的形式結束,所以辯論終結就是最后一個實質程序。
3、交通事故的處理因有一個長期治療和司法鑒定過程,往往距事故發生已經一兩年,筆者曾處理過已經超過4年的交通事故,統計標準漲了50%,所以以哪一年的統計數據起訴就至關重要。實踐中,以起訴時的最新數據為準。
4、雖然交通事故的案件,一般屬于簡易程序,3個月內下判決書。但是遇到案件復雜、證據不充分、重新鑒定等原因,往往跨越兩個統計年度。此時,變更訴訟請求是有效的。
建議當事人在遇到相關案件時,應根據以下五種具體情況決定何時是否聘請律師:
1、一目了然的簡單案子只要向專業律師咨詢交通事故案件的訴訟方法、技巧、了解訴訟程序也可以不請律師。
2、認為不可逆轉的案子,可請可不請。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很難找到變通的補救辦法,可不請律師。也有表面看無望,但經過細致工作才可見轉機的,是可以請律師的。
3、從常理看似乎很簡單,但其實蘊藏著復雜法律關系的案件,最好是要請律師。這種情況需要嚴格把握法律程序和訴訟技巧,不要圖省錢因小失大,把能贏的官司也打輸了,追悔莫及。
4、證據材料不全、漏洞大,法律關系定性模糊的案子,更要請律師。這種案子回旋余地大,結果具有不可預測性,如果有專業律師,是最能起作用的。
5、交通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向律師咨詢最重要,不要等到被起訴或案件敗訴時才想請律師。尤其是在事故中受傷較重的當事人在安排進行法醫鑒定時,就需要找律師咨詢或委托律師代理。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頻發,且有不少是嚴重交通事故或惡性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時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即索賠單證。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一般車損事故,沒有人身傷亡的,應提供以下證明單據:一是出險通知書(單位蓋章);二是出險證明(交通管理部門蓋章);三是事故車輛修理托(承)修單(單位蓋章,修理廠蓋章);四是修車發票(公車提供復印件,私車交原始件);五是結算清單(維修車輛施工單)原件;六是修理材料清單(材料明細表)原件。
2、如果涉及人身傷殘、死亡的事故,除以上證明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一是傷者診斷證明(縣級以上醫院);二是殘者法醫鑒定書;三是死者的死亡證明;四是搶救、治療以及其他各種費用收據,補償費收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蓋章有效);五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六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七是傷亡者工資證明,家庭情況證明或是有關情況公證書;八是其他必要證明。
3、如果是經保險公司同意從國外自行進口的配件應提供如下證明:一是發票;二是裝箱單;三是貨運單;四是報關單;五是稅票。
4、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險應提供:一是代查勘驗報告書;二是修車協議書;三是事故照片。
5、如果單純人身傷亡事故,請投保者妥善保管好《受損車輛鑒定單》,并隨同其他證明單據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