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交通事故賠償多少費用標準

導讀:
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種情況: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例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應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那么沈陽交通事故賠償多少費用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種情況: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例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應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那么沈陽交通事故賠償多少費用標準。關于沈陽交通事故賠償多少費用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受傷未致殘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但還未達到致殘的程度,那么傷者可以索賠的項目有7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2、因傷致殘的
因交通事故致殘,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索要以下賠償項目(6項):、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種情況:
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
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應該是從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兩年。
2、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顯的人身傷害。
例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應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內未治療終結或者一年內未能定殘的,則應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即在治療終止或定殘之日起,繼續計算剩余的六個月。仍在治療以及尚未定殘的即應屬于《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中規定的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形。
3、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隱性傷害。
如外傷性失語、偏癱、神經損傷導致肢體肌肉萎縮等,訴訟時效應自隱性傷害被確診之日或者經有關部門鑒定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時計算一年。
4、對于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
訴訟時效從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按照損失的不同性質計算,即人身一年,其他兩年。對于達成調解協議后或者雙方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逾期不履行的,訴訟時效按照調解協議確定的履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5、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結案或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后,受傷人員出現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后遺癥的
可以就治療后遺癥引起的相關費用起訴,訴訟時效自后遺癥確診之日起或者自醫療部門、鑒定機構確認后遺癥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系之日起計算。
目前我國車輛保險業中的現狀說投保容易索賠難。造成這種現象的產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險公司與車主之間的利益點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不少車主對車輛索賠缺乏必要的常識,所以引起索賠時的困難。引起這種困難,既可能是投保對保險條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發生后處理方式不當造成的。投保時不認真考慮只是留下了隱患,而事故發生后處理不當而造成保險公司拒賠則真的是損失慘重。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應首先弄清保險索賠的條件。事故車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屬于投保車輛的損失;
(2)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3)不屬于除外責任;
(4)屬于必要的合理費用。保險事故發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外,還應按《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派人報案,則應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并提供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按要求填寫出險通知書;如來不及派人報案,可先電話報案,待事故處理后,再向保險公司補述事發經過,并填寫出險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