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骨折賠償是怎樣的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方案最好是由事故雙方協商一致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就需要通過向法院起訴索賠。通常,交通事故賠償的內容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那么交通事故骨折賠償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方案最好是由事故雙方協商一致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就需要通過向法院起訴索賠。通常,交通事故賠償的內容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那么交通事故骨折賠償是怎樣的。關于交通事故骨折賠償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方案最好是由事故雙方協商一致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就需要通過向法院起訴索賠。通常,交通事故賠償的內容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到處理交通事故的部門遞傷殘鑒定申請書,憑申請書獲取此交管部門的相關法律文書,拿此文書(一定是簽字蓋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做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應該攜帶的材料: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托,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