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法院離婚需要的手續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會進行審理。
一、法院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上法院起訴離婚: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對方不同意則由法院判決,如果判決不離婚,原告方需要再等6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
從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二、法院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及證件?
法院離婚需要的手續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會進行審理。需要的證件有:請求離婚的起訴狀;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財產和債務情況的材料;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等。
法律法規《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最快的離婚方法有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我國離婚的方法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顯然協議離婚比訴訟離婚要快。只要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可以協商訂立書面的離婚協議,對子女的撫養權問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債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然后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而訴訟離婚則相對時間較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