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去哪里拿

導讀:
1、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于交通事故賠償事項,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一致,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法律法規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2、如果雙方私下已經達成賠償協議,可以一起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一、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去哪里拿?
1、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于交通事故賠償事項,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一致,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
2、交通事故賠償協議也可以要求交通警察調解
二、交通事故賠償協議能推翻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推翻的。只要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經過平等協商達成的協議內容不違法,同時也不損害公共的利益,那么這個事故賠償協議就是真實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法規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如何結案
交通事故結案分為以下幾種:
1、交警部門已經調解成功,交警部門會制作調解書送給當事人。雙方可以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2、如果雙方私下已經達成賠償協議,可以一起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3、調解沒有成功,需要填寫調解終結單送交給雙方當事人,并且告訴當事人需要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