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車禍賠償怎么賠付呢

導讀:
法律法規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通事故機動車所有權人(即車主),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是事故車輛能否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要條件。
一、無證駕駛車禍賠償怎么賠付呢?
如果當事人有購買保險的話,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進行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二、交通事故索賠時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索賠時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費用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法院財產保全,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財產保全需要由法院去做(在起訴立案時申請財產保全即可),保全財產金額超過十萬元的,按照保全財產總額的0.5%向法院交納保全費(但保全費最多不超過5000元)。財產保全的意義主要在于防止當事人轉移財產,更有利于生效判決的執行。
交通事故機動車所有權人(即車主),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是事故車輛能否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要條件。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才有可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就不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申請訴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錯誤,因為如果保全錯誤的話,申請人要賠償被申請人因為財產保全所受到的損失。在肇事司機是車主、或者肇事司機屬于職務行為或者有雇傭關系的情況下,一般車主也有賠償受害人損失的義務。但是,如果肇事司機不是車主、司機的行為不屬于職務行為也不存在雇傭關系的情況下,車主一般是不負民事賠償責任的。而事故車輛屬于車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車輛,給車主造成損失的申請人需要賠償。
因此,申請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費用,保全財產金額較大,超過十萬元的,法院往往按照保全財產總額的0.5%收取,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