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后多久發判決書

導讀:
起訴離婚后多久發判決書
離婚開庭后下判決書的時間取決于法院采取的程序。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之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的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的材料: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和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2、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起訴狀兩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者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