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壓死人如何處罰

導讀:
交通事故是經常發生的安全事故,而每年我國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人數也是各種事故是最多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肇事者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那么交通事故壓死人怎樣處罰?大律網知名律師事務所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交通事故壓死人如何處罰
交通事故壓死他人的,如果肇事者承擔主要以上責任,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給予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責任該如何劃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3、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4、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