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多長時間給鑒定結果

導讀:
由于道路交通狀況日趨復雜,發生交通事故的數量不斷增加。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交警進行責任鑒定,才能最終確定賠償問題。那么,交通事故交警多長時間給鑒定結果呢?大律網金牌律師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交警多長時間給鑒定結果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一般情況下,交警給鑒定結果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特殊情況下,經批準,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轄如何確定
一般情況下,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如果事故發生在兩個以上管轄區域的,由事故起始點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條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未設立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條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在兩個以上管轄區域的,由事故起始點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管轄權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指定管轄前,最先發現或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先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