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怎么界定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經常發生的安全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后就有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如果造成重傷或者死亡的,就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是怎么界定的呢?下面由大律網的律師顧問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怎么界定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主要包括八種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判刑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