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偵查后多長時間可以起訴?

導讀:
刑事案件立案偵查后多長時間可以起訴?
從立案到起訴的時間是不確定的,因為立案偵查是沒有時限的,但在逮捕嫌疑人后的偵查期限,一般是2個月,特殊情況下經(jīng)法律批準,可以延長1至5個月。警察立案偵查后的程序一般為:偵查→逮捕→審查→判決,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后,根據(jù)我國一般程序,下一步是展開對案件的偵查,并將犯罪嫌疑人提請批捕。在規(guī)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時,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一式三份,并附上卷宗、證據(jù),移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公安機關在規(guī)定時,應當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的報捕材料后,由審查逮捕部門指派辦案人員對其進行審查。檢察官應當查閱檔案資料,編制審查筆錄,提出批準或不批準逮捕的意見,經(jīng)部門領導審核,報檢察長批準或者決定;重大案件應當經(jīng)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在有需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對重大案件的公安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