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確認書怎么寫才有效

導讀:
在生活中,往往會有許多經濟資金的來往,債務人欠款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出具能證明借貸關系成立的憑證,如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此時,容易因為一些資金的周轉困難或是其他原因導致欠款的,那么,欠款確認書怎么寫才有效?
欠款確認書怎么寫才有效
若要欠款確認書具有效力,只需要滿足合同生效的要件,一般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欠款確認書應當滿足屬于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有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等條件,且要有當事人的簽字或者手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有轉賬憑證可以證明存在借款關系嗎
實踐中,當事人間的轉賬憑證不能證明存在借款關系,所以債權人起訴時,只有這份證據的,將很難得到證明。
并且,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可以收集以下的證據:
1、能夠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
所以,如果雙方簽訂了借條,那么要直接拿出借條來證明。如果雙方沒有借條,只是口頭約定借錢的,債權人起訴時,要提供形成借款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
并且,約定借錢時,如果有第三人在場的,要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雙方約定了擔保人的,要提供擔保協議、抵押物以及擔保人信息。
具體而言,要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雙方簽訂了擔保協議的,要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若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借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
3、借款人人逾期不還、未全還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欠款不還怎么辦
欠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和第二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可以得出,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并且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支付令來要回自己的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