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不墊付醫藥費如何解決?

導讀:
交通事故對方不墊付醫藥費可以首先由當事人自行的進行墊付,后續有責任人員來賠償。像我們國家醫療費用,它主要的賠償標
交通事故對方不墊付醫藥費可以首先由當事人自行的進行墊付,后續有責任人員來賠償。像我們國家醫療費用,它主要的賠償標準是按照醫療機構所出具的相關證明來進行。所以這當然不需要太擔心。
一、交通事故對方不墊付醫藥費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對方不墊付醫藥費可以首先由當事人自行的進行墊付,后續有責任人員來賠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二、交強險免賠規定有哪些?
1、交強險均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三)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肇事者不墊付醫藥費時可以采取的方法:
1.以自己先墊付醫療費,事后再通過打官司等辦法來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以及其他賠償;
2.如果參加保險了,可以把相關的手續以及交警的處理意見先拿到保險公司去,讓保險公司提前支付醫療費;
3.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來解決傷者的醫療費問題。
二、提起民事訴訟的流程步驟:
1.準備起訴(起訴狀要載明對方詳細信息、起訴請求、理由、證據資料);
2.案(帶起訴狀、錢、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庭立案);
3.庭審理(在法院通知的時間內補充材料,在開庭日赴法庭開庭,質證、辯論等訴訟活動);
4.待判決結果。
判決書生效后,對方不執行的,到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交通事故肇事方應該是要出醫療費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話,可以自己先墊付醫療費,事后再通過打官司等辦法來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以及其他賠償金。
三、交強險對醫療綱用負責墊付,對其他損失和費用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二)駕駛人醉酒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四)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對于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人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發生事故一旦發生那么后續的醫療費用或者是其他方面的費用,在進行賠償的時候都是由保險公司來進行處理的,如果保險公司賠償不足的情況之下,還需要有相關的責任人來處理。前期沒有墊付,后期肯定需要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