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合同的主要條款

導讀:
合并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并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①合并各方當事人。既包括合同的主體――訂立合并合同、參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還包括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的公司。合并合同中要寫明這些公司的名稱及住所等。②合并的方式。合同中合并的方式,應當是
合并合同的主要條款
合并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
①合并各方當事人。既包括合同的主體――訂立合并合同、參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還包括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的公司。合并合同中要寫明這些公司的名稱及住所等。②合并的方式。合同中合并的方式,應當是按法律形態進行的具有法律意義的分類形式,即吸收合并或新設合并。
③合并的對價。合并對價即合并中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為取得消失公司財產而支付的對價。合并對價的基本形式有兩種――股票和現金形式。
④合并各方的資產、債權債務狀況。合并各方的資產、債權債務狀況是決定合并價格的基本要素,對合并價格的科學確定,對合并是否成功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合同中應對此做出明確的記載。
⑤職工安置辦法。由于合并中存續公司的職工利益受到合并影響的程度要小得多,所以職工安置辦法條款只適用因合并而消失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