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更合適

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經驗性做法是腿部傷害3個月,頭部傷害的6個月后到鑒定部門咨詢具體的鑒定時機。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什么時候做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對這一問題已經很明確。該規定第3.2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第2.7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經驗性做法是腿部傷害3個月,頭部傷害的6個月后到鑒定部門咨詢具體的鑒定時機。
二、做傷殘鑒定的時間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相關規定解答如下:
第一,傷殘鑒定時間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相關推薦:2019年交通事故案例揭秘曝光
第二,傷殘鑒定部門一般不接受個人委托,因此可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委托鑒定。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I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關于交通事故法律咨詢事務所中的傷殘鑒定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治療終結之后才會做,治療終結就要根據臨床認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