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催收發律師函違法嗎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隨著網絡科技的發達,很多人做事情都是從網上來完成,網上的活動給人們帶來了很多的便利。很多時候人們進行網貸但是卻無法償還,面對這樣的情況,那么網貸催收發律師函是否違法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網貸催收發律師函違法嗎
進行網絡借貸后,如果借款人逾期不還款的,網絡借款平臺可以委托律師向借款人發律師函,告知借款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網貸平臺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損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一般來說,只要是因為網貸平臺沒有履行告知義務,造成借貸人損失的,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要是不肯賠的話,借貸可以委托律師起訴索賠。
按規定,居間人應該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要是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就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網貸平臺就屬于居間人,他要是該告訴借貸人相關情況但沒說的話,造成借貸損失的,就是要承擔賠償責任。
實際中,網貸平臺要是沒有明顯觸犯法律的話,一般是不用承擔什么責任的。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平臺如果依法經營,沒有設立資金池,也沒有幫助投資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進行集資詐騙,也沒有進行虛假廣告宣傳,沒有違法金融監管法律法規擅自發行股票、債券,沒有故意參與洗錢等,平臺則就沒有觸犯刑法,平臺就不構成犯罪。
但平臺經營不善而倒閉,那就需要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運營商不承擔刑事責任,也不承擔民事責任。
但是,平臺負責人如果構成犯罪,運營商就有可能跟他構成共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