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打架是用什么刑罰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的社會治安越來越好,對于打架斗毆的行為則是受到了嚴厲的管制,會受到治安處罰。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如果在公共場所打架是用什么刑罰?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在公共場所打架是用什么刑罰
在公共場所打架,可能涉嫌犯聚眾斗毆罪或尋釁滋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罪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二、打架致人死亡后投案自首會怎么判
打架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自首會視情況減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