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遠光燈出車禍誰負責

導讀:
機動車駕駛者在駕駛機動車時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在夜間駕駛機動車時,要按法律的規定使用燈光,遠光燈是不能隨意開的,否則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開遠光燈出車禍什么人負責呢?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開遠光燈出車禍誰負責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夜間開車時開啟遠光燈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哪一方承擔法律責任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可以報警由交警處理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