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耳傷鑒定最快多長時間能做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發生交通事故是比較普遍的,現在的人們買車是屬于生活必需品,但是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話是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對于交通事故耳傷鑒定最快多長時間能做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一、交通事故耳傷鑒定最快多長時間能做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申請司法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二、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需要什么證據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的賠償證據有: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3、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
4、殘疾需要配置含更換補償功能器具所需的費用證據。
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需要配置含更換補償功能器具所需的費用。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配置國產普及型器具標準計算。殘具包括假肢或手搖三輪車。輪椅。助聽器。拐杖。盲杖等器具以補償喪失的功能。需要配備假肢的,考慮更新所需費用,未滿16歲的以十次為限;未滿50周歲的,以七次為限,50周歲以上的,以四次為限,結案時一次給付。其標準按照民政部門制定的國產普及型器具的標準確定。
殘疾器具是為了補償殘疾的功能及彌補喪失的功能而配置的器具,其目的是為了使用是殘疾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賠償殘疾用具時應注意,一是部分殘疾用具還是殘疾代用器官(如假眼,假發,假肢等)應全額賠償。
賠償殘疾用具費應有殘具購置發票,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國產普及型的證明及事故傷殘評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