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下落不明債務糾紛案應該怎么處理

導讀:
未履行合同的起訴流程如下:(一)確定管轄法院一般使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可以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方借你的錢之后,對方負有返還借款的義務,你的住所地是合同履行地,你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訴對方返還借款,貸款方所在地,當然即原告所在地,因此,發生此類案件的,如果不知道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亦或被告所在地較為偏遠,當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找不到欠款人在哪里起訴
找不到欠款人,可以在自己的戶籍地或者對方的戶籍地起訴對方還錢。不管能不能找到欠款人,原則上,起訴的話應當去對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去對方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可以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方借你的錢之后,對方負有返還借款的義務,你的住所地是合同履行地,你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訴對方返還借款。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起訴?
未履行合同的起訴流程如下:
(一)確定管轄法院一般使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二)寫出起訴書,之后向法院提交起訴書;
(三)按照對方當事人的數量,向法院提交相應份數的起訴書副本;
(四)向法院提交對方不履行合同的證據。等人民法院審查后,確定進行審理的,等待在規定時間出庭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二、欠款糾紛可以到原告所在地起訴嗎
合同履行地是當事人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地點。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的地點。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從而履行了貸款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因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貸款方所在地,當然即原告所在地,因此,發生此類案件的,如果不知道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亦或被告所在地較為偏遠,當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也就是說,在期間內債權人不僅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還必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綜上所述,民間借貸糾紛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訴的。
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能不能受理和判決
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能受理和判決。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
一、民間借貸糾紛立案后如何處理
民間借貸糾紛立案后,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債務糾紛起訴具體流程如下: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
3、開庭審理、質證、辯論;
4、宣布判決結果;
5、判決生效,執行。
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有利于執行。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于是否“借貸關系明確”。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系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此外,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對于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二、有借條找不到人該怎么辦
有借條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還款。只要有債務人的居住地址和聯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傳喚債務人。公告期滿,債務人不應當起訴的,法院對借款人關系明確的案件作出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雖然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通過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三、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如何討債
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能判決嗎
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能受理和判決。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作出缺席判決,也可以在原告的申請下,宣告被告失蹤,由其財產代管人從被告的財產中償還原告的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民法典》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第四十二條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
借貸糾紛中被告人下落不明怎么處理
一、債務糾紛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因
1、被告法律意識淡薄,惡意欠款。有的被告借款時就沒有還款的打算,其目的就是將原告的金錢占為己有。持這種心態的被告,往往拿到錢后便會遠走他鄉,逃避債務,待原告發現情況不對,向法院起訴時,被告已下落不明,難以查找。
2、原告起訴不及時。有的原告基于和為貴的傳統思想,不希望和被告對簿公堂,一次次向被告索要欠款,在多次索要無果后,才被迫著手取證工作,再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往往時過境遷,被告人或變換住所,或外出務工,以致下落不明。
3、大量流動人口的存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靈活多樣的勞動用工合同制,形成全國人口大流動,而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被告的下落難以查找。
二、債務糾紛案件被告下落不明處理
法院送達法律文書的方式有多種: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托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托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并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采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采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4、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后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
5、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公告送達產生的法律效力與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效力是相同的。
三、民間借貸糾紛訴訟時效
自然人之間借款時,一般會口頭約定還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條時,有時會將還款期限寫明,有時則不會寫明具體的還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時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況下,借款人都無法按照雙方的約定按時一次性歸還借款,在這過程中出借人可能會多次催要,遠遠超過兩年的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借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借條上寫明的歸還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開始計算,超過兩年的,即喪失了勝訴權,債權便不會得到法律上的保護。出借人通常是以口頭或電話方式催要,一般都不會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這樣在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款時,往往會因為借款已經超過訴訟而得不到償還。
債務人下落不明時,是否能夠受理和判決起訴?
1、對債務數額有爭議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權人,申請法院確認債務數額。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2、債務人對本人所負債務數額有異議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確定。如債權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而債權人又不起訴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由法院確認債務人所負的債務數額。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權、事實和訴訟理由的;(四)屬于人民法院管轄范圍內、人民法院管轄范圍內。
如何能起訴債務人
當債務人欠錢不還時,起訴流程如下:
1、以公司或個人的名義寫起訴狀;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欠條、其他書面證據);3、等候審理,一般案件6個月法院審結,6個月不能審結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4、等判決生效后,對方不還錢,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對方沒錢,可申請保全對方的房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債權人能同時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嗎
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擔保的責任,債權人可以同時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去世后,配偶能起訴債務人嗎
如果債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債權人的配偶繼承了其債權的,則債權人的配偶可以在債權人死后起訴債務人要求其還款,此時債權人的配偶就是新的債權人。而且如果債權人的其他繼承人也繼承了債權人的,則他們也可以起訴債務人要求還款。
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能受理和判決嗎
債權人起訴后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證據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傳喚被告,公告期限屆滿,被告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債務人可以起訴嗎
債務人可以起訴債權人。1、對債務數額有爭議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權人,申請法院確認債務數額。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2、債務人對本人所負債務數額有異議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確定。如債權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而債權人又不起訴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由法院確認債務人所負的債務數額。
欠款人跑了,現在找不到人了,我要起訴他,請問我是在欠款人當地法院起訴還是任何法院都可以起訴
欠錢不還聯系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欠款人跑了,找不到,起訴了還是說找不到,有姓名,身份證號碼?
欠錢的人跑了,找不到了,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注意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第一百四十七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找不到欠款人如何進行起訴
可起訴要求返還,經合法送達程序拒不到庭可缺席判決;如果有借條、欠條、借款協議、收條、還款計劃、匯款單、轉賬單、銀行流水記錄等書面證據,則起訴后勝訴的可能性較大。
本人是本地人,欠款人是外地人,在欠款人得當地起訴,勝訴,可以移交本地嗎?執行速度太慢,
起訴欠款人沒有約定的話一般是要去欠款人戶籍所在地法院的,如果欠債人在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如果借錢給對方的時候有轉賬憑證的能證明合同履行地,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訴。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我知道欠款人的名字和電話號碼,手里有錄音和轉賬截圖,可以去法院起訴他
當事人要收集對方欠錢的證據,可以收集當事人簽訂的借條,轉賬記錄等,法律規定,對于公民自己提出的主張,其應當負擔提供相應證據的責任,法院會根據法定程序,對該證據進行全面的合法的審查和核實。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第六十九條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對方起訴我欠款,原因是欠款數量不一致,對方也沒有任何有利證據,所以法院會怎么辦
對方欠錢不還,屬于債務債權糾紛,可以通過去法院起訴解決。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