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工程款要賬難題,要工程欠款的最好方法

導讀:
被告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稱,其與發包人簽訂施工合同后只施工了3天,就被發包人清場,所以劉先生所主張的60萬元工程款與其無關,經過天用律師多方核查,查到此工程的發包人為某集團公司,承包人為某工程勘探有限公司,劉先生為實際施工人,合同簽訂當月,劉先生興致勃勃地開工,組織人力、機械入場,但次月就被甲方因資金周轉為由拖欠支付工程進度款,無奈之下劉先生暫停施工,工程難干、工程款難要2021年5月,劉先生(乙方)與某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甲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
說到“工程款要賬難題”,這讓所有項目實際施工負責人頭疼不已!開工前甲方各種信誓旦旦的承諾,在施工完畢后就變成了拖延支付工程款的各種借口!
總包、分包各類合同關系復雜,施工合同、簽證單、工作日志等各種證據缺失,主張工程款的維權之路也是漫長而艱難!如何破解工程款要賬難題?委托專業律所處理才是關鍵!
工程難干、工程款難要
2021年5月,劉先生(乙方)與某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甲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劉先生本以為只要自己盡職盡責就能夠順利完工并快速拿到工程款,可實際施工情況卻一波三折!
合同簽訂當月,劉先生興致勃勃地開工,組織人力、機械入場,但次月就被甲方因資金周轉為由拖欠支付工程進度款,無奈之下劉先生暫停施工。雙方在協商工程款問題時,甲方又開始一本正經地“畫大餅”,利用花言巧語讓劉先生又啟動了部分施工!由于甲方分文未付,導致劉先生無法給予工人發放工資以及無法承擔機械費用,不得不再次以停工收場!
如何要回這60多萬元的工程款,成了壓在劉先生心頭的一塊大石頭,工人工資和機械款的各種壓力,讓他整日抑郁寡歡、輾轉難眠。劉先生也在嘗試使用各種辦法索要工程款,但以一己之力頻頻碰壁!
收集證據、財產保全、勝訴回款
當劉先生委托北京天用律所的時候,此事已過去一年時間,除了《工程承包合同》之外沒有其他有力證據。為了補充證據、為委托人爭取權益,天用辦案律師多次出差到施工現場取證,還原施工過程,整理完善證據清單。
經過天用律師多方核查,查到此工程的發包人為某集團公司,承包人為某工程勘探有限公司,劉先生為實際施工人。2022年7月,天用律師將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時列為被告,成功立案起訴至當地人民法院,并完成訴中財產保全!
被告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稱,其與發包人簽訂施工合同后只施工了3天,就被發包人清場,所以劉先生所主張的60萬元工程款與其無關!
當天用律師拿出收集到的有力證據時,對方的囂張氣焰瞬間變成了內心慌亂,面對天用律師的關鍵問題質詢,對方陳述支支吾吾、自相矛盾,謊言不攻自破!只有專業才能令人信服,法官對天用律師準備的證據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非常認可!
最終法院判決:該工程勘探有限公司支付我方委托人劉先生全部工程款!困擾劉先生一年的工程款糾紛終于解決了,為天用律所送來帶著滿滿謝意的一面錦旗!
案例來源: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以上為天用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關資料:
要工程欠款的最好方法
以物抵債法(又稱債務重組)
對債務人無現款償還但同意以物抵債的,就進行合理估價。抵償物要經濟實用,宜于變現。清欠過程中,對于以物抵債的,需辦理相應權屬抵押登記手續。
案例分析:我公司所承包施工的某房產項目,因種種原因銷路不佳。截止到現在,該房產公司拖欠進度款1000萬,沒有能力支付。大量的房屋被閑置,該房產公司隨時有破產的可能,如何催討,難度大。
根據雙方合同通用條款規定,業主拖欠進度款,經催討未改善,可以停工。但是一旦停工,會使房產公司處境更加艱難,勢必走向破產,這樣的結果并不是公司所期望。
為了主張權利,同時又有回旋余地,我們采取下列措施:
1、由總公司致函相應分公司,主要內容是業主拖欠工程款經催討無果,分公司就有義務責任催討。限期要求分公司與業主協商,以物抵債及延期付款協議。在協議中明確被告所欠1000萬應在×年×月×日之前付清。逾期業主自愿以房產中的哪幾套折價。如果業主同意則繼續施工;業主不同意則停工。這時停工,房產公司是很緊張的。
2、延期付款協議予以公證,經公證的還款協議不必訴訟,可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二錄音催討法
案例分析:有一個工程尾款30萬元拖欠長達10年未還。2004年初,該施工企業法律顧問從收集證據入手,取得了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報告》,為維權奠定了基礎。在獲取上述證據后,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采用電話錄音、錄像,取得了本案時效中斷的視聽證據。
由項目經理于2004年1月間拔打業主手機,通話主要內容:
1、對方欠款數額;
2、施工方自1994年以來一直在主張債權;
3、何時歸還欠款。
通話過程進行了全程錄音、錄像。特別是錄像證據中,現場環境、在場人員、項目經理拔打業主手機的過程清晰可見。隨后又在移動公司提取了項目經理所使用的電話《通話清單》。至此,完成了中斷時效的證據鎖鏈,對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證據全部取得,為恢復訴訟時效提供了法律證據。
三銀行轉帳法
如某工程業主拖欠幾十萬元工程款,多年來業主以各種借口推拖不還,也不作對帳記錄,致使債權超過了訴訟時效期。為了獲得證據,施工方可以先派人去對方單位清欠,對方能給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現金,要求從銀行走匯票,想方設法恢復訴訟時效的工作思路。
四協商對帳法
雙方重新簽訂的聯系單、對帳單是有效清欠證據。
五紀委查案方法
以企業內部中層干部離任審計為由,找到債務單位要求出具業務聯系單。一旦出具對帳單,就是有效證據。
六故意主張法
若欠款金額為4萬元,已超過2年時效。施工方以特快專遞方式致函業主,故意要求清償8萬元欠款。有時債務方覺得冤枉,回函只承認其中的4萬元。這樣復函就是施工方勝訴的證據。
七依法訴訟法
應充分利用“優先受償權”、“工程拖欠款還款協議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正的暫行辦法”、“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保護我們的合法債權。對于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催討無果而又具備還款能力的,堅決進行法律訴訟。訴訟實踐中證據收集是基礎,訴訟保全是前提,友好協商是途徑。
八摸透心理法
有的甲方既不想及時還錢,又怕給自己帶來負面影響。施工方可抓住他們擔心把問題搞大,影響自己聲譽的弱點,一方面多次上門督促還款;另一方面組織人員在特別時期催收欠款,對方往往迫于輿論壓力,會還清全部欠款。
九跟蹤追討法
對于清欠難度大的“釘子”類債權,可采取“貼、跟、咬”的方式,不達目的的誓不罷休。可以天天往債務人處跑,用誠意感動對方,用糾纏煩倒對方。但不宜采用聘請社會“私人偵探”跟蹤,更不能采用軟禁綁架等違法手段。
某施工單位采用緊盯不放的辦法,終使開發商償還了工程款。該公司承建的一個房建項目,開發商老板為躲債,不見施工方清欠人員,施工方安排3名清欠人員專車追討,經過近一個月的追蹤終于在臘月二十八深夜,堵住了開發商老板,使其自知理虧,連夜開出了幾百萬元的還款支票。
十內部招標法
一些公司拿出一批難點項目,在員工中進行招標清欠,并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鼓勵清欠。通過制定下發《應收帳款內部招標辦法》來規定招標費用支出標準、招標辦法及委托收款合同書樣本。
案例分析:某公司先后推出315個、涉及資金1.07億元的債權項目實行招標清欠,該公司1名職工先后承接了6個債權項目,共收回帳齡在五年以上的外欠款406萬元。許多單位通過總結年度“清欠”工作,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調動了清欠人員的積極性,創新了很多清欠手段。
十一延伸清欠法
具體辦法有:
1、承接續建工程;
2、幫助房產商推銷房屋,用售房收入償還欠款;
3、撮合供料商購買商品房抵消我方所欠料款。
十二債權轉讓法(三角抹帳)
債權轉讓運用得當可有效地解決三角債問題,減少清欠成本,緩解企業矛盾。
案例分析:某公司與湖南某公司合作承擔了對某道路路面工程的施工。該工程初驗合格交付后,甲方尚欠工程款1000多萬元。為了盡快收回欠款,某公司采取了債權轉讓的方式,將其中的900多萬元債權轉讓給了合作方,并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抵消了某公司欠湖南某公司的等額債務。
十三媒體曝光法
云南某集團多次請云南當地電視臺對長期拖欠巨額工程款不還的某大廈等工程項目業主單位進行曝光,使惡意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商引起社會關注,從而取得清欠效果。
十四合同預防法
工程結算難,難在審價。業主出于種種目的審價不及時;同時審價效力又需雙方確定。常常出現施工方審價,業主不認可;業主審價,施工方不認可,如此多方審價,重復審價,費力費時。
為此,可在合同中作下列約定:
1、“業主應在收到決算書×天內完成審價,逾期視為生效”,以預防逾期審價。有時在合同中直接作上述表述,業主擔心其權益受損而拒簽字。有一種變通辦法,可在合同中明確雙方適用《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雖然后者是建設部頒布的部門規章(它明確了業主逾期生效)的結果,一旦雙方選擇適用,同樣起到“逾期生效”同等效果。
2、“若施工方對業主的及時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雙方同意任一方到××會計事務所審定,以審定價視為最終結論”。以此預防重復審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