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能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嗎?

導讀:
但是有兩種方式孫子能在爺爺過世之后,分得爺爺的遺產份額:一是爺爺生前作出過合法表示把自己的財產遺贈給孫子,具體來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rdquo,我國對于法定繼承的普通規則是這樣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而原先的《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我國對于法定繼承的普通規則是這樣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爺爺奶奶的遺產,孫子為什么不能直接繼承?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孫子女不是爺爺的法定繼承人。
但是有兩種方式孫子能在爺爺過世之后,分得爺爺的遺產份額:
一是爺爺生前作出過合法表示把自己的財產遺贈給孫子。合法表示的手段包括遺囑——爺爺生前訂立一份合法有效遺囑、把其個人合法財產遺贈給孫子;或者爺爺生前與孫子簽訂一份《遺贈扶養協議》。
二是代位繼承。前提是孫輩的父輩先于祖輩過世,且父輩生前未喪失對祖輩遺產的繼承權。孫輩可以代替去世的父輩,繼承祖輩的遺產。繼承份額,為父輩可繼承的份額。
代為繼承在發展過程中,其規則略有更改,《民法典》比起之前的《繼承法》,擴大了代位繼承的范圍。具體來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而原先的《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從前后兩條法律條文中我們就可以發現,《民法典》中多了“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需要注意的是,兄弟姐妹這一輩的代位繼承,只限于“子女”,而子女的代位繼承,范圍是“直系晚輩血親”,也就是說子女的子女或孫子輩都是有繼承權的,而兄弟姐妹的血親中只有子女有代位繼承權。
最后,提醒各位老年朋友,孫子女作為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在書寫遺囑時,盡量規范措辭用語,盡量去專業機構進行訂立,保障自己的真實意愿順利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