髕骨骨折傷殘鑒定幾級

導讀:
髕骨骨折傷殘鑒定幾級:髕骨骨折的傷殘評定一般在治療結束后3個月進行鑒定,一般是10級左右。鑒定是根據有無功能障礙,對于日常生活有無影響綜合評定。
髕骨骨折傷殘鑒定幾級
髕骨骨折的傷殘評定一般在治療結束后3個月進行鑒定,一般是10級左右。鑒定是根據有無功能障礙,對于日常生活有無影響綜合評定。
如果骨折以后恢復良好,沒有遺留功能障礙是很難鑒定上傷殘的。如果遺留膝關節屈曲功能受限,有可能會鑒定上十級傷殘,但比較困難。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的司法鑒定部門。
工傷職工髕骨骨折可以評定為九級或十級傷殘。
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導致髕骨骨折的,行內固定術的,可以評定為九級;其他方式愈合的,可以評定為十級。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關于工傷賠償標準——按九級計算: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個月×7000=63000元;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6個月×10534元/月=63204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個月×10534元/月=63204元;
第2和第3項參照《關于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工發〔2011〕384號】第五條。
4、停工留薪期工資:6個月×7000元/月=42000元。
參照《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S82.0,髕骨骨折,停工留薪期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22)外傷后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后無功能障礙;
(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后;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