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怎么打對女方有利

導讀:
離婚官司怎么打對女方有利
打離婚官司不能一概而論。如果男方有離婚過錯行為,女方在債權債務分配上是處于有利地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以照顧無過錯方為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官司對女方有利的為:證明男方存在過錯。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離婚官司怎么打對女方有利
1、不要放棄調解。2、提前準備好證據。如果要控訴對方出軌,需要提供捉奸在床的證據。3、打官司時保持鎮定。4、有孩子的想要爭取撫養權的,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條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