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駕怎么爭取從輕處罰

導讀: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也是這樣嚴格要求自己的。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否完全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卻不一定。一旦遇到交警被查,那我們又改怎樣爭取自己從輕處罰呢?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也是這樣嚴格要求自己的。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否完全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卻不一定。一旦遇到交警被查,那我們又改怎樣爭取自己從輕處罰呢?
醉駕被查,如何爭取從輕處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也是這樣嚴格要求自己的。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否完全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卻不一定。一旦遇到交警被查,那我們又改怎樣爭取自己從輕處罰呢?
我國刑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最長6個月),并處罰金。所謂醉酒駕車,就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并且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大概相當于喝2、3瓶啤酒的樣子。
從目前成都醉駕刑事案件的審判實踐來看,對于初次醉駕的人,判處緩刑(可以不被關押、監禁)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
但最近我卻遇到了幾起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判處拘役但不予緩刑的案件。他們有一個共同點:醉駕司機看見交警在前面檢查,為了逃避處罰,于是停了車,沖出車門就朝后面跑。但不幸的是,他們都沒跑脫,反而全被抓住了。最后法院判決時因其在到案前具有逃避公安機關檢查的情節,對其予以從重處罰,且不予緩刑。
其實,只要他們當時積極配合交警接受檢查,或許就會判處緩刑。緩刑雖然也是判了刑,但比起關押到看守所里面,總是要好得多的。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仍然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如果你確實避免不了喝酒開車的情況,又很倒霉地遇到了交警,那么建議你積極面對配合檢查,坦白交代案件情況,最大程度為自己爭取緩刑可能,切忌沒有把握的逃避和反抗,這樣只會適得其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條第六項,醉酒駕駛機動車,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從重處罰
2022新交規酒駕處罰標準
一、酒后駕駛
(一)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二)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
(一)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三)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刑法中對醉駕如何處罰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并處罰金。最高判處6個月拘役。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四)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