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不得轉讓的債權

導讀:
三種不得轉讓的債權: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45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例如專向特定人講授外語的合同債權;不作為債權。例如,競業禁止約定;屬于從權利的債權。例如保證債權不得單獨讓與。但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可以轉讓。例如已經產生的利息債權可以與本金債權相分離而單獨讓與。
二)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的內容,該約定同其他條款一樣,作為合同的內容,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種債權不具有可讓與性。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
基于個人信賴關系而產生的債權
例如合伙合同、雇傭合同、委托合同等,這類合同債權因具有強烈的人身信任關系,故不得轉讓他人。
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
此外,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人身保險賠償請求權在受益人獲取既得的保險金權益前具有人身關系,屬于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的專屬權利,依法也不能轉讓。
不作為債權、屬于從權利的債權
例如:競業禁止約定,由于不作為債權只是為了特定債權人的利益而存在,如果允許債權人讓與債權無異地為債務人新設義務,顯然對債務人不公,所以不允許轉讓。
例如:保證債權系擔保主債權而存在,若與主債權分離,將失去擔保性質,所以不得單獨讓與。
但是: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可以轉讓。例如已經產生的利息債權可以與本金債權相分離而單獨讓與。
(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約定合同的內容。因而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的內容,該約定同其它條款一樣成為合同的內容,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種債權不具有可讓與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債權同時轉讓,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保證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僅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常見的有三種:
第一,以特定身份為基礎的債權,例如撫養費請求權;
第二,公法上的債權,例如撫恤金債權,退休金債權,勞動保險金債權等;
第三,因人身權受侵害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例如因身體健康、名譽受害而產生的賠償金、撫慰金債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交強險人身傷亡保險金請求權不得轉讓。
金融債權轉讓的禁止性規定
針對金融債權的轉讓,我國大多是以行政規章的形式作出禁止性規定:
1、財政部、銀監會《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財金〔2012〕6號)第八條規定,對于個人貸款(以個人借款人為主體的房貸、車貸、助學貸款、信用卡欠款以及個人消費貸款等),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中有限制轉讓條款的資產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轉讓的資產,均不得進行批量轉讓。
2、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05〕74號,)第2條規定:下列資產不得對外公開轉讓:
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不良債權
經國務院批準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的國有企業債權
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債權以及其他限制轉讓的債權。
3、《擔保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需要注意的是:該條款中的“債權”指的是最高額抵押擔保的主合同債權確定前的“債權”,而非“確定后的債權”,對于“主合同債權確認后的債權”,我國法律是允許對外轉讓的)
此外,《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修正了《擔保法》關于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能轉讓的規定,而規定在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可以轉讓部分債權,但最高額抵押權不隨之轉讓,轉讓出去的這部分債權就喪失了最高額抵押權。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
第二百零四條 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于最高額抵押債權數額的確定,《物權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后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六)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