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判刑判多少年

導讀:
網絡詐騙判刑判多少年: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詐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網絡詐騙被抓要判幾年
網絡詐騙判刑判多少年
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詐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網絡詐騙被抓要判幾年
1、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詐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網絡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采用虛擬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網絡交友詐騙 男子獲刑二年
安徽省天長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詐騙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茆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扣押在案的手機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20年8月,被告人茆某通過某聊天軟件結識被害人馮某,并虛構姓名、身份證號碼與馮某確立戀愛關系。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3月間以其被人催債、爺爺去世等為由,多次騙取馮某錢財。馮某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和現金方式,共給付茆某7.5萬元。2021年10月9日,被告人茆某經當地公安電話通知主動到案接受調查,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賠被害人馮某經濟損失8.7萬元,取得被害人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茆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據此,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