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出意外怎么談賠償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景區出意外怎么談賠償第一種情形,旅行社有責。有分析指出,針對游客在景區里發生的意外事件,如果旅行社不能舉證在進入景區前及帶團過程中向游客進行過安全告知,有可能被法院判定存在責任,并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義務。此類情形,則保險公司應當通過旅行社責任保險進行理賠。第二種情形,景區有責。如果認定景區存在責任,旅行社和游客本人沒有責任,則按照公眾責任保險的條款,事故屬于保險責任范圍,保險公司應當通過公眾場所責任保險進行賠償。第三種情形,景區、旅行社均無責。按照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實際判例中較多強調“游客自身是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如存在游客擅闖禁行地區等情形,法院有可能判定景區、旅行社都不存在責任,而游客本人存在責任。在此情形下,按照保險條款,保險公司有理由拒賠。第四種情形,景區出險,責任分清。保險公司作為專業的經營風險機構,一定要體現專業的精神和能力。保險公司要發揮行業特長,對各個行業存在的風險進行識別、防范和化解,對于投保的旅行社和景區經營進行培訓,進行風險隱患的勘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景區游玩受傷,找誰賠償?
董某在古城游玩時,因建筑樓板年久失修斷裂,導致董某從3.7米高處墜落摔傷,后入院治療,鑒定為8級傷殘。因當地村民委員會和A旅游開發公司共同管理該景點,董某遂將村民委員會和A公司訴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
因景點設施維修義務的主要負責人是當地村民委員會,故法院判決:由當地村民委員會承擔50%責任,A公司承擔次30%責任,董某自己未盡安全注意義務,承擔20%責任。
哪些因素影響責任大小?
1)首先要看當事人自己,作為年滿18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大人,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特別是本案事發地具有一定危險性時,例如古建筑、高樓、獨木橋等,當事人對其自身安全具有謹慎的注意義務,自己不注意產生的事故,自己要擔責。
2)再看管理人和組織者有沒有盡充分的安全保障義務,例如對高風險地區未擺放警示標志,對活動安全是否盡到告知義務,提醒穿戴安全設備等。
參團旅游過程中因其他游客行為而意外受傷,該如何維權?
2019年8月,原告王某及被告孫某某(未成年)、孫某某母親劉某某等人與中信旅行社達成了團隊境內旅游合同,案外人大地財保易之旅天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為原、被告等人向大地財保投保“歡樂游意外傷害保險”。
在保險期間和保險旅游線路內,身后的孫某某摔倒將原告的左腿砸傷,導致其左腿行動受限。次日,原告到當地醫院就診,主要診斷為左膝外傷、壓痛、行動受限等。后原告轉至天津市天津醫院就診治療,入院診斷為左膝前交叉韌帶斷裂,于2019年9月進行手術。后原告與被告方協商賠償事宜未果,訴至本院。
法 院 判 決
案外人旅行社為原告向大地財保投,原告的意外傷害符合理賠條件,因此大地財保作為保險人應在該保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原告與中信旅行社之間系旅游服務合同關系,雙方基于旅游服務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現原告主張侵權責任,中信旅行社并非侵權主體,故原告主張中信旅行社承擔侵權責任本院不予支持。
法 官 有 話 說
原告王某在旅游途中被同團旅游的孫某某摔倒砸傷,該損害事實產生了兩個不同的債務,即王某與中信旅行社之間的旅游合同之債,以及王某與孫某某之間的侵權之債。
中信旅行社違反保障游客生命、健康的合同約定,負有對王某的損失承擔賠償的義務,但是王某并未向中信旅行社主張合同之債,而是向實際侵權人孫某某主張侵權責任,因本案系可選擇之債,王某主張侵權之債并無不妥,對此本院予以支持。
如果王某向旅行社主張合同之債,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后,亦可向實際侵權人追償。
另,旅行社一般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害意保險等險種,符合保險賠付條件時,保險人應承擔相應的保險賠償責任。
法 條 鏈 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游者請求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由第三人承擔責任;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旅游者請求其承擔相應補充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