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被對方藏起來了如何離婚?

導讀:
一方隱匿結婚證,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拿著婚姻關系證明去法院起訴離婚。
一方隱匿結婚證,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拿著婚姻關系證明去法院起訴離婚。
結婚證被對方藏起來了如何離婚?一般情況下,兩個人決定離婚時,通常都選擇更方便、快捷的協議離婚。而辦理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免冠照片和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等證件和文本,然后去民政局窗口走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等程序。沒有結婚證或結婚證丟失的,雙方也可以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可見結婚證在辦理離婚時也比較重要的,但如果一方惡意隱藏結婚證的情況,難道就離不了婚了嗎?
01案例
陳某(女)與張某(男)結婚三年,意外發現張某出軌了。陳某打算和張某離婚,但對方一直不愿意,期間反復道歉,許諾陳某一定會跟第三者斷絕聯系,回歸家庭。
陳某雖然不舍三年的感情,不忍心放棄一段認真付出過的婚姻,但她無法接受張某出軌的事實,于是,將離婚協議書簽好字送到對方面前。可是,張某拿到離婚協議書后氣急敗壞,堅決不肯離婚,還把兩人的結婚證藏了起來。陳某離婚無門,無奈之下向律師求助。
02律師說法
按照前面所說,結婚證是辦理離婚手續的必備材料。如果一方惡意隱藏結婚證,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進行離婚。
結婚證是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最直接的證明,但不是唯一的證明,如果離婚時確實沒有結婚證,申請離婚一方也可以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去民政局,向民政局說明情況,同時提出調取婚姻關系證明的申請。如果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出具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還可以向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查閱并復印婚姻登記檔案。
有強烈離婚意愿的一方拿到上述婚姻關系證明后,帶著離婚起訴狀、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系列證據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就可以了。對方把結婚證藏起來也不能阻止離婚,不必因此太擔心。
03相關法條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條、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職責:
(一)辦理婚姻登記;
(二)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三)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四)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第十四條、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遺失或者損毀結婚證、離婚證的,可以持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第二十三條、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的申請進行審查,并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為遺失或者損毀結婚證的當事人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為遺失或者損毀離婚證的當事人出具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
夫妻關系證明書、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與結婚證、離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結婚證被藏起來了,還能不能離婚?
一方隱匿結婚證,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拿著婚姻關系證明去法院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一、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被告身份證復印件或其它身份證明材料;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結婚證被藏起來了,還能離婚嗎?
當夫妻雙方感情不和時,特別是其中一方離婚想法特別強烈,而另一方基于各種原因可能是心有不甘、可能是愛面子、也可能是單純的賭氣就是堅決不同意協議離婚。甚至為了防止夫妻另一方去法院離婚,不同意一方就偷偷地將雙方的結婚證藏了起來,而訴訟離婚結婚證是很關鍵的證據,是訴訟離婚必備的證據,沒有它就進不了訴訟離婚的程序。
有些想離婚的當事人,因為拿不到結婚證原件,沒法提起訴訟離婚,只能湊合過日子。那么,拿不到結婚證原件真的就不能離婚了嗎?有沒有別的辦法可以解決?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一些法律知識。
1.基本原則
首先,看看該編的基本原則,基本原則包括: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婚姻自由”是基本原則,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因此,當夫妻一方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無法與另一方繼續共同生活,有權提出離婚的請求。夫妻一方藏匿另一方的結婚證件限制對方離婚,本身就是對婚姻自由原則的違反。
2.結婚登記制度
其次,我國實行結婚登記制度,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因此,凡是夫妻都要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民政局自然也保留著婚姻檔案。
3.離婚方式
最后,看看我國法律規定的離婚方式。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協議離婚也叫登記離婚,協議離婚要求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并要求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即簽訂離婚協議書。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適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形,需要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如經法院認定確系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
在了解了以上婚姻知識后,上面提到的結婚證被藏匿的問題就能解決了,直接上攻略:
第一步:帶上你的身份證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
第二步:告訴工作人員開出婚姻關系證明用于訴訟離婚。
第三步:工作人員打印紙質婚姻關系證明并加蓋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