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壞交通設施怎么處罰

導讀:
撞壞交通設施怎么處罰
碰壞交通設施怎么處罰
故意損壞交通設施的會被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被拘留15日以下。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并不是只有撞到人后才算,撞壞公共設施逃離現場的行為,也屬于肇事逃逸!
撞壞交通設施就跑?這也是肇事逃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規定了不同的處罰,分別適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二、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且逃逸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撞壞交通設施怎么辦?
1.駕車撞壞交通設施后,駕駛人一定要及時報警。
2.如果選擇肇事逃逸的話,則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處理,保險公司也不會對任何損失進行賠償。事故如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駕駛人除自掏腰包支付相應賠償外,還將擔負刑事責任。
3.立即報警也有利于盡快恢復交通設施正常運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